13/06/2026
【建築物修例|8月實施後裝修有咩要留意🤔】
發展局喺5月22日就《2026 年建築物(規劃)(修訂)規例》正式刊憲,先訂立、後審議,8月1日起正式生效。立法會小組正就規例收集意見,6月15日下午5時截止。
師傅仔同 #機電聯 幫大家整理咗啲內容,方便大家了解😉
🎯背景與目的
🔹政策背景:由財政司副司長領導的「推動長者友善 #樓宇設計」工作組展開工作,旨在制訂促進長者通達性、幸福感及應用 #樂齡科技 的建議。
🔹修訂目的:旨在透過修訂《建築物(規劃)規例》,就住宅、商業及綜合用途建築物的公用地方以及 #住宅單位,引入強制性的長者友善設計規定。
❗強制性規定 (共16項)
根據《修訂規例》,強制性設計分為兩大部分:
1️⃣建築物公用地方 (13項)
適用於住宅建築物、商業建築物,以及內有住宅或商業單位的綜合用途建築物之公用地方:
🔹入口與通道:主要入口須設自動門;受規管路徑(如小路、走廊、大堂等)須有較高照明度、較闊路徑、防滑地面(室內及室外)、較闊的門及較低的門檻*。
🔹 #升降機:須提供較大的暢通易達升降機機廂(尺寸不少於1,200毫米 x 1,400毫米),且機廂內表面須採用具鏡面效果*的飾面,以協助坐輪椅人士。
🔹樓梯:室內外主要往來樓梯須採用較低豎板(不高於150毫米)、較闊踏板(不少於300毫米),並裝設雙層扶手*。
2️⃣住宅單位內部 (3項)
🔹 #門口設計:主要入口處的門須較闊(淨闊度不少於850毫米),門檻須較低*(不高於15毫米,且邊緣須坡度適中)。
🔹 #地面安全:浴室、廚房及洗手間的地面必須具備防滑*功能。
📍適用範圍與豁免
🔹適用建築:私人住宅建築物、旅館、安老院、辦公室、店舖、食肆等商業處所。
🔹不適用範圍:不適用於供學生寄宿的集體寢室、 #學校、 #工業建築物、停車場及倉庫等。
🔹豁免項:過渡性房屋及簡約公屋可獲豁免。
✍實施與過渡安排
🗓️生效日期:2026年8月1日。
🏗️適用對象:適用於生效日期當日或之後,尚未獲建築事務監督同意展開工程的新建築圖則。
🏢現存建築:生效日前建成的現存樓宇,無須*進行改善工程以符合新規定,除非該建築物正進行涉及相關範圍的改動及加建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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